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2018-GL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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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桂发改交通【2017】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桂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 项目工程总承包人为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已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下属土建工程第1、2、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路线起于桂林市临桂区柳南高速与包茂高速相交池头互通处,路线由东向西经临桂、永福、融安三县区,终点在融安县潭头乡红岭村与三江至柳州高速公路相接,全长约95.687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3米。全线共设桥梁8223米/33座,其中大桥7325米/21座,中桥898米/12座;全线设双洞隧道32794米/16座,其中特长隧道21050.5米/5座,长隧道8824.5米/5座,中隧道2111米/3座,短隧道808米/3座。设互通立交7处,其中枢纽型互通立交2处,服务型互通立交5处,设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全线设连接线2条,总长1.8公里,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0m。
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仅对其中3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的工程内容为:路基土石方、桥梁(不含沥青砼面层及伸缩缝)、通道、涵洞、隧道(不含沥青砼面层)、防护排水等工程,计划工期:32个月(阶段性目标:长度3000米以内隧道、路基、桥梁等其他工程2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与№6标段的投标人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5)投标人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业绩要求
(1)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均达到10Km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须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类)的施工项目。
(2)参与№6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座1500米以上(按里程桩号计,双洞不累加)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项目。
3.6.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的最低要求:工程师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的最低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类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3.6.3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信贷证明。
(4)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不低于5亿元。
3.6.4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发售,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商铺C栋2楼报名窗口,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018年6月(含6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办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商铺C栋2楼207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邦控股招标平台(http://zb.hbkggroup.com:8088/destoon7/news/)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72号
邮政编码:541199
联 系 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0773-6753383
手 机:181768970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1室
邮政编码:530029
联系电话:0771-2115840、2115804(传真)
联 系 人:袁先生 吴先生
手 机:18578923423
招 标 人: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